用不燃燒材料制成,從頂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定或活動的擋煙設施。活動擋煙垂壁系指火災時因感溫、感煙或其它控制設備的作 用,自動下垂的擋煙垂壁。主要用于高層或超高層大型商場、寫字樓以及倉庫等場合,能有效阻擋煙。1、擋煙垂壁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。2、制作擋煙垂壁的金屬板材的厚度不應小于0。8mm,其熔點不應低于750℃。3、 制作擋煙垂壁的不燃無機復合板的厚度不應小于10。0mm,其性能應符合GB 25970的規(guī)定。4、制作擋煙垂壁的。1、擋煙垂壁的有效下降高度應不小于500mm。2、卷簾式擋煙垂壁的單節(jié)寬度應不大于6000mm。3、翻板式擋煙垂壁的單節(jié)寬度應不大于2400mm。單節(jié)擋煙垂壁的寬度不能滿足防煙分區(qū)要求時,可用多節(jié)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裝使用。擋煙垂壁屬于建筑防煙分隔,用來劃分防煙分區(qū)的,是必須設置的,一般是由專業(yè)隊伍或者裝飾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,如果采用電動擋煙垂壁的話,必須由專業(yè)消防隊伍施工,是需要備案的,如果采用裝飾做法,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證明文。擋煙垂壁的安裝要求及活動式垂壁的控制方式:安裝要求:擋煙垂壁的擋煙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其最小值不應低于500mm。采用不燃防火



